消费者对待成分的心智成熟且理性。
95%非常在意自己的皮肤状况和肤质变化。
随着成分的发展和品牌的宣传,近年来成分信息已经被消费者纳入日常浏览的范畴,他们会认真对比各类成分、从自己的肤质肤况出发挑选产品,认真分享自己的使用感受、且对主流成分的优劣势有自己的观点。
93%表示在购买护肤产品之前,会认真对其所含成分进行对比和选择。
91%认为比较关注护肤产品,并对主流产品中成分的优劣势、使用怎么样的成分适合自己等话题有自己的想法。
开始关注成分的时间
85%表示会在闲暇时喜欢浏览护肤美妆中成分的相关信息。
4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从三年前
84%使用到对自己有效的成分时,喜欢跟朋友们讨论或者在网络上分享。
开始关注成分;35%的受访者表示从两年前开
始关注;另有13%的受访者从一年前开始关注。
83%常常与朋友们讨论、询问护肤产品及其成分的推荐。
政策背景:鼓励创新,从备案到宣传的规范化
修订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根据原料在产品中的实际作用标注主要使用目的;申请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防脱发的产品,应当在配方表使用日的栏中标注相应的功效成分,如果功效原料不是单一成分的,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明确其具体的功效成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第九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日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
2021年2月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十一条指出: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应当开展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功效宣称评价试验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功效,且原料的功效宣称应当与产品的功效宣称具有充分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