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指出,青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关注青年的成长与发展。但对于何谓青年,并没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定义。依据社会历史的具体情况与论述需要,不同领域及组织机构在谈及“青年”时有着不同的意涵。
在本报告中,我们将年龄处于15岁至24岁范畴内的人群界定为青年。依据如下:
从身心发展来看,参考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青春期发育的普遍规律,15岁是青春期发育的顶峰期。而负责理性决策、计划控制等高级功能的前额叶发育则会持续至近25岁(Hu ttenlocher &Dabholkar ,1997)。
拓展:不同的青年定义
年龄范围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其中将“青年”界定为14~35岁之间的人群。
从社会发展来看,学生在15岁时大多已经结束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在这个阶段,青年仍在为承担其文化所要求的成年人角色和责任做准备。由于高等教育的普及,许多学生直至24岁前后才正式进入职场,承担更多作为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青年”的
联合国将“青年”定义为年龄介于15岁与24岁之间的人。该定义是在筹备国际青年年(1985)的背景下提出的(见A/36/215),并经大会1981年第36/28号决议认可。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和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也都把青年(youth )定义为“15~24岁”。
对于青年年龄范畴的界定必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的组织机构在开展工作时也可以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界定方式。
日慈公益基金会《青年心理健康服务扫描报告》
我们在承认青年年龄界定主观性的同时,也认为我们的界定有其重要性。当今社会,年轻人需要花费漫长时间的准备进入到成人世界。在很多对于年龄阶段的划分中,只是提及青春期(10~18岁)与成年早期(18~25岁),没有给予“青年”这个过渡阶段足够的重视;而谈及“青年”时,
又定义得过于宽泛,同样不利于我们聚焦关怀的重点。从心理健康服务的角度,15岁至24岁这个年龄范围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到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的需要与挑战,可以帮助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拓展:青少年与青年
在过往的研究中,青少年一般指12岁前后至18岁前后的人群。如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将青少年界定为12~18岁。在界定青春期时,更多从生理发展的角度出发,以性生理发育启动和基本成熟的时间作为青春期的起止时间,大约在10~15岁。
但在近期的研究中,纳入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据此扩展了青少年的年龄范畴。青少年期(adolescence )是从发育期开始到接近成年状态之间的生命阶段,在这一阶段,年轻人在为承担其文化所要求的成年人角色和责任做准备。”(杰弗瑞·简森·阿内特,2021.p.3)。阿内特认为,在界定“青少年”的范围时要考虑发育期生理变化的时间,也需要考虑社会文化中对“成人”角色的理解。
阿内特将青少年期分为三个阶段:青少年早期,从10岁到14岁;青少年晚期,从15岁到18岁;成年初显期,从18岁到25岁左右(杰弗瑞·简森·阿内特,2021.p.16)。青少年早期和青春期性发育的时间基本吻合,18岁则是法律意义上“成年”的界限。“成年初显期”则是年轻人从青年迈向成人的准备阶段,处于“成年初显期”的年轻人“更加独立于父母,在做出更加稳定的人生选择前会探索各种生活的可能性”,但尚未进入到文化所定义的“成年角色”中。因此,他认为“成年初显期”也应当包含在青少年的范畴之中;同时,大部分工业化国家期待年轻人进入成年期并承担成年人责任(如结婚成家、生儿育女)的年龄为25岁左右,便以此作为“成年初显期”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