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市场监管合规指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日常经营中的首要考量。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一)餐饮企业场所及设施设备合规指南
场所与布局
1.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在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应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或垃圾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
3.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原则设置各功能区,食品处理宜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无法分开设置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并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
5.食品处理区不应设置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以及洗手间、办公室。
6.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制作的,应设置相应的专间。生食类食品制作专间应单独设置。
7.下列加工制作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
备餐;
●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加工制作;
●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
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
●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
8.加工制作糕点以及需要集中备餐或售饭的,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区。
9.餐饮服务场所各操作区按照加工制作流程进行合理设置,各操作区布局设置食品切配、烹饪、冷食类食品加工、生食类食品加工、冷加工糕点制作以及餐饮用具清洁消毒等重要环节直观可视。
10.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并保持平整无破损。
11.墙壁应使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12.天花板应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材料涂覆。屋顶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天花板距地面不宜低于2.5m,宜有适当的坡度,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13.门窗应使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成,并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不宜使用木质材料,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可自动关闭。